《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修订案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09年5月1日起施行。为了全面宣传《防震减灾法》,在全社会牢固树立 “宁可千日不震,不可一日不防”的理念,大力提升应对地震灾害的能力,4月30日,酒泉市地震局局长牛元樟亲自带领市局和肃州区地震局在人流较为集中的大明步行街入口处设立宣传点,通过地震知识咨询和地震法律知识咨询的方式,开展《防震减灾法》的宣传活动。
一是为了促使这次宣传活动取得扎实的成效,酒泉市地震局提前制订了《宣传活动方案》,明确了任务,落实了责任,保障了经费,确保了宣传活动的有序开展。二是酒泉市地震局和肃州区地震局共同悬挂4条宣传横幅,宣传《防震减灾法》将于5月1日起实施,防震减灾公益服务热线“12322”将于5月8日正式开通。三是印制了5000份《防震减灾法》,准备了1000册《中学生防震减灾知识读本》、500册《小学生防震减灾知识读本》、1000册《地震基本知识读本》等。四是在《酒泉日报》上刊登了市政府副市长柴绍豪的《全面贯彻落实< 防震减灾法>,大力提升我市防御地震灾害能力》的署名文章,进一步明确政府各相关部门的法定职责等。五是通过手机短信、电视台、报纸和广播,告知相关部门和广大公众我省将于5月8日正式开通“12322”防震减灾公益服务热线。六是在宣传现场共散发各种宣传资料5600余份,接受50余人次的各种问题的咨询,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公众对防震减灾知识的了解,增强沉着应对地震,震时自救和互救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