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省直机关党组(党委)中心组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特别领导干部的理论素养和领导能力,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当前形势任务教育的重点,现就2014年省直机关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党组(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为重点,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按照科学理论武装、具有世界眼光、善于把握规律、富有创新精神的总要求,紧密联系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充分发挥党组(党委)中心组的示范带动作用,组织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努力学习掌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努力学习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学习掌握现代科学知识,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思想理论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奠定坚实的思想和理论基础。
二、学习内容
2014年省直机关党组(党委)中心组和机关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要突出以下几个方面: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提出了许多治国理政的新思想新论述新要求,是指导我们做好新形势下各项工作的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既要在全面把握理论体系上下功夫,也要在深入把握重点上下功夫。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论述、关于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论述、关于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的重要论述、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论述、关于加强生态建设的重要论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在甘肃考察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战略构想,切实把思想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任务上来,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用全会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精神,加深对基本内涵的理解,掌握思想精髓。着重领会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重大原则,准确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主攻方向、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明确加强和改善党对全面深化改革的组织领导、责任要求和工作方法,着力统一思想、凝聚改革共识。要把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同学习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全国和省上两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省经济工作和城镇化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精神结合起来,紧紧围绕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实际,深入客观分析判断深化改革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和新机遇,深入思考本部门在围绕我省在全面深化改革、“3341”项目建设工程和“1236”脱贫攻坚行动中如何更好发挥作用,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增强推进改革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推进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同时,按照全会关于深化党的建设各方面制度的改革、加强和改进党的自身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积极适应改革新形势新要求,创新发展机关党建工作,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党组织建设,努力提高机关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为深化改革提供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障。
(三)深入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学习中央《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和我省《实施意见》,充分认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大意义,牢牢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个倡导”的基本内容,积极宣传、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续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党员干部,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宣传、普及活动,不断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价值认同和感情认同。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广泛开展爱国主义、理想信念、形势政策、国情省情、革命传统和改革开放教育,打牢党员干部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础,形成团结奋进、干事创业的强大精神力量。扎实推进党员干部思想道德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探索建立志愿服务制度,把道德教育和实践养成融入到精神文明建设各方面、全过程,打造充满活力的机关文化,形成奋发向上崇德向善的强大力量。
(四)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有关会议文件精神,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继续深化对党的群众路线丰富内涵、重大意义和时代特征的理解,提高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认真学习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和省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坚持不懈抓好反腐倡廉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条例》和省委“双十条”等一系列关于作风建设的制度规定,学习省委关于实施效能风暴行动、开展专项整治的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不断巩固和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扎实抓好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工作,深入推进服务型机关和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坚决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三难”问题,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树立省直机关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五)深入学习贯彻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制度,全面推进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是机关党的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为推进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今年省直机关工委将积极吸收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制定我省贯彻落实《条例》的《实施办法》、《省直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实施意见》、《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2014-2017年规划》等制度。省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要将党章、《条例》和机关党建工作有关制度纳入党组(党委)中心组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内容,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特别是机关党务干部要带头学习,做到熟悉制度规定、精通党建业务,真正成为机关党建工作的行家里手。
三、工作措施
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加强党组(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是机关党的工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按照省委《关于推进省直机关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指导意见》和工委《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十项办法》要求,强化措施,精心组织,认真抓好落实。
(一)规范管理党组(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要按照中央、省委关于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认真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健全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各项制度,做到有计划、有制度、有记录、有措施、有检查、有总结。党组(党委)中心组成员要以身作则,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求知欲坚持参加集体学习,认真开展自学,在全面系统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上走在前面,带动机关党员干部形成良好学习风气。党组(党委)中心组全年集中学习要达到12次,中心组成员参学率达到90%以上。突出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学习研讨,各部门年内要举办1次务虚研讨和专题调研活动,每位中心组成员全年至少精读1-2部理论著作,在集体学习时作1次中心发言或为党员干部作1次专题辅导。机关党委要认真负责,为党组(党委)中心组搞好服务保障。省直机关工委要加强对各部门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情况的督促检查,年底组织1次考核并进行通报,确保学习任务落到实处。
(二)积极创新理论学习的有效形式。从机关工作特点、党员学习需求出发,不断创新学习形式与方法。坚持集中式学习,运用好报告会、专题研讨、论坛讲座、微型党课、知识竞赛等行之有效的方法,增强组织学习的有效性。深入开展读书交流活动,倡导机关党员“日学一小时、月读一本书、季度一交流”,营造“多读书善读书读好书”的良好氛围,积极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以坚定理想信念、把牢“总开关”、严格遵守党纪党规为主要内容,“七一”前集中开展“强党性守纪律”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强化党的意识,坚定政治方向,严守党的纪律,增强贯彻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决策部署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积极加强省直机关文化建设。开办省直机关“道德大讲堂”,每季度举办一次讲座,推动道德文化进机关、进头脑,培养党员干部良好的从政道德。围绕“十二五”规划、深入实施“3341” 项目建设工程和“1236” 扶贫攻坚行动等重大部署,开展好调研研讨活动,推出一批有分量、有较高参考价值的调研成果。结合党和国家重大政策出台、重大活动开展、重要会议召开、重大节庆纪念日等重要节点,及时组织开展参观考察、座谈讨论等教育活动,增强理论学习的吸引力,激发党员的学习热情。机关党员要积极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
(三)大力选树示范点和先进典型。完善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标准,在省直机关建设100个学习型党组织示范点。示范点要突出不同层面,具有典型性、广泛性和代表性。上半年,召开省直机关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现场推进会,推广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党组(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新理念新思考新经验,更好地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同时,选树一批党组(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学习型党员干部、学习型党组织先进典型,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在党报党刊、广播电视和相关主流网站上开设学习专栏,刊登党组(党委)中心组和党员干部理论文章,交流学习成果,推广成功经验,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四)严格学习制度,加强督查落实。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党组(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三会一课”、干部培训、个人自学、集体研讨、调查研究、专题讲座、主题教育以及述学、评学、考学、奖学等制度,建立健全学习考勤、学习档案、学习通报等制度,以制度保证学习效果。各部门党组(党委)中心组和党员干部集中学习要做到“三个有”、“四落实”,即有签到本、有记录本、有笔记本,学习计划、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习效果落实。所有党员干部年终要述学,党组织要认真评学,并适时组织考学,对成绩优异的进行奖励。省直机关工委将加强对各部门理论学习的指导服务,统一印发党组(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和支部组织生活记录本,适时抽查理论学习情况。各部门也要加强对机关和所属单位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的指导服务和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存入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档案,作为干部奖惩和晋升的重要依据。
各部门2014年党组(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总结,请于年底前报省直机关工委宣传部。平时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党组(党委)中心组开展学习的有关情况和典型经验,也请以简报信息等形式,及时报送省直机关工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