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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地震局党组贯彻落实全面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5-06-11 15:18:08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根据《中国地震局党组贯彻落实全面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实施意见》(中震党发〔2015〕46号),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履行全面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完善党建工作格局

(一)局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局党组作为我局抓党建的责任主体,重点履行好领导、用人、保障、管理责任。领导责任,就是总负责、总把关,把党建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程,经常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结合防震减灾中心工作,总体推进我局全面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用人责任,就是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抓好选人用人工作,突出党建导向,优先选任既懂业务又懂党建的优秀干部。关心党务干部成长,建立专职党务干部与业务干部的正常交流机制。保障责任,就是积极支持各级党组织工作,解决好机构、编制、人员配备和交流、经费等问题。管理责任,就是从严管理党员干部,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严守党的纪律规矩,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建立党建工作考核机制,重点抓好对各党支部书记的考核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机关党委书记、纪检组组长任副组长,局党组成员和机关党委、人事教育处、纪检监察审计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甘肃省地震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

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领导小组组长职责,承担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每年至少召开1次党组专题会议,听取党建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党建工作。机关党委书记根据省直机关工委和局党组部署,负责谋划和统筹推进党建工作。纪检组组长根据上级部署,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组成员负责落实分管领域全面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监督检查。

完善党组书记负总责,党组成员分工负责,机关党委、人事教育处、纪检监察审计处推进落实,各党支部主要负责人“一岗双责”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工作格局。

(三)基层党组织切实履行全面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各党支部重点履行好落实、统筹、教育、监督、管理责任。落实责任,就是在局党组和机关党委领导下,把党建各项工作最终落到支部,落到支部委员,落到每个党员干部,融入各部门、单位中心工作。统筹责任,就是把党建工作与本支部所属部门、单位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共同落实。教育责任,就是抓好本支部党员干部教育,特别是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监督责任,就是对本支部党员干部实施监督,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发挥党支部书记、党支部委员的作用,监督检查本支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管理责任,就是抓好本支部所属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带好干部队伍,严格管理,营造风清气正环境。

二、强化理论武装,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建工作重要论述,进一步明确党建工作思路和重点。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党支部学习制度,坚持重点发言和集中研讨相结合,重点围绕各级对防震减灾工作的决策部署开展学习研究,把学习成果及时转化为破解防震减灾事业发展难题的思路和措施。加强党组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集中学习的监督检查和考核通报,严格执行学习补课、签到等制度,中心组成员每年至少提交1篇有理论指导和实践思考的专题报告。落实好《2014-2018年地震系统党员教育培训实施意见》,重点抓好处级干部、专职党务干部、支部书记和新党员等培训工作。

(五)围绕防震减灾事业改革发展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做好防震减灾事业改革发展中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情况反映工作,及时了解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并分析研判。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方法,采取党员干部喜闻乐见的新形式,充分发挥我局门户网站、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宣传载体作用,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众组织作用,搭建多渠道、多层次交流沟通的平台。

(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加强法律法规、防震减灾规章制度等学习,推进依法行政,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防震减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党章和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学习、遵守和维护党章,自觉学习和运用党内法规,提升依规管党治党的意识和能力。

(七)加强党性教育、作风教育和道德教育。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党组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1次作风教育专题学习,党组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专题党课,引导党员干部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在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组书记要带头宣讲,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攻坚克难、坚守奉献”防震减灾行业精神教育,发挥地震系统典型人物、典型事迹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党员干部从自己做起、从岗位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加强中华传统文化和美德教育,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和政务诚信建设。抓好《关于推进防震减灾文化建设的意见》贯彻落实,打造防震减灾文化建设品牌,推进精神文明建设。

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营造良好从政环境

(八)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员干部党性锻炼。坚持和发扬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民主集中制等优良传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甘肃省委关于〈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严格规范各级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着力解决不按规定开展党内活动,党内生活质量不高、流于形式、难以发挥作用的问题,切实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结合年度考核,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对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内政治生活有关规定情况进行检查。

(九)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重点规范党组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重大事项决策前做好调查研究,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做到没有经过调查研究的不纳入决策程序、论证不充分的不纳入决策程序,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严格执行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对“三重一大”事项记实性工作提出规范性要求。

(十)规范和严格民主生活会制度。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严格程序、细化要求,做实征求意见、谈心交心、对照检查、整改落实等环节工作,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高解决自身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坚持党组成员指导分管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机关党委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党组民主生活会整改方案落实和监督检查工作。

(十一)规范和严格支部组织生活制度。支部组织生活会,要规范程序、严格标准,使每名党员都受到党内生活的教育。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也要以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建立健全报告和通报制度,坚持“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分析等制度,每年至少开展1次主题党日活动、1次警示教育等活动。把全面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支部工作中,严格和规范基层党组织生活,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不断提高组织生活质量。

四、坚持从严管理,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

(十二)严格执行干部管理各项规定。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干部选拔标准,严格干部选拔程序,严格干部选拔纪律,形成选人用人良性机制。加强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强化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督促履职尽责。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注重中青年干部培养,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严格党员发展与管理,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严格控制发展规模,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

(十三)机关党委要参与配合、协助做好干部管理工作。机关党委要协助党组管理基层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人事部门对处级及以下党员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党员干部提拔使用要征求机关党委和所在党支部的意见。党支部要严格落实考核制度,对本支部的党员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供干部选拔使用参考。

(十四)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把优秀干部放到党务岗位锻炼考验,大胆选拔和使用经过党务岗位锻炼考验成熟的优秀干部。加强党支部书记培训,按要求参加地震系统党务干部专题研讨和培训。落实《关于加强地震系统纪检监察审计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升监督执纪能力。

五、持续深入改进作风,推进作风建设新常态

(十五)强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及《中国地震局党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意见》,健全工作报告机制。抓住重要节点,加强监督检查,结合具体问题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问题严重的追究领导责任,予以通报曝光,防止“四风”问题反弹。严格执行党组关于作风建设各项禁止性规定,严禁公车私用,系统内公务接待、会议用餐等一律不得饮酒,执行情况纳入干部任免、年度考核、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内容。

(十六)认真落实联系基层、联系群众“双联系”制度。严格落实《甘肃省地震局党组成员基层联系点制度》,党组同志每年到各自联系点进行工作调研,及时掌握基层情况,研究解决基层困难和问题。贯彻落实《甘肃省地震局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实施意见》,注重培育先进基层党组织。适时开展加强作风建设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六、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强化反腐倡廉建设

(十七)严格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上级的各类决策部署、领导同志批示、重要会议精神和重要文件,第一时间组织学习传达,迅速贯彻落实。加强党的纪律教育,特别是加强“四个服从”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的行为。

(十八)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甘肃省地震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的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分解责任,落到实处。通过约谈、专项检查、责任制考核等多种方式,督促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各党支部书记落实主体责任,既承担好局党组主体责任的具体任务,又要承担起自身的主体责任,加强业务领域内项目、资金、人员的监督。督促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分管领域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分解到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融入到业务工作中。深化纪检监察部门落实“三转”,集中力量抓好监督执纪问责,确保纪检组长、纪委书记把主要精力放在监督责任上。

(十九)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加强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政纪律的日常教育,从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入手,在部署和配置资源同时充分考虑防范廉政风险,巩固深化12项重点职权事项防控措施和重要制度执行、规范5项重点职权事项纪实性工作措施。抓住重大事项决策、干部选拔、项目审批、政府采购、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等关键节点,健全日常监督机制,抓小、抓早、抓苗头。加强对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任中审计。加强对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四点要求”、审计和财务稽察等整改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结合专项治理、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典型案例,举一反三,深刻剖析本部门本单位薄弱环节和存在的不足,堵塞漏洞,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二十)发挥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作用。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健全咨询、征求意见制度,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监督作用,依法扩大群众参与。推进依法行政,促进部门、单位职能、权限、责任规范化。加强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主动分析网络舆情,接受舆论监督。进一步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加强对来信来访反映问题核查和督办工作,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十一)加大查办案件力度。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查办案件,党组及时听取办案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全力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部门执纪办案。纪检监察部门要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规案件,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领导干部,坚决制止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严肃查处套取资金、虚报冒领等违反财经纪律行为,严肃查处违反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的行为。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追究监管领导责任。对顶风违纪、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指名道姓予以通报曝光。对故意隐瞒重要问题压案不查、线索具体却不认真核查等“五种情况”,严肃追究责任。规范案件办理程序,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发挥案件治本功能,深入剖析典型案例,加大案件通报力度,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开展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

七、坚持制度治党,完善党建制度体系

(二十二)严格落实《中共甘肃省委关于〈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按照《办法》要求,规范各级党组织内部管理,按时开展党组织、工青妇组织换届,健全基层组织体系。加强《办法》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机关党委每月对各党支部进行督促检查,并按照省直机关工委的要求上报自查情况。

(二十三)完善机关党建制度建设。贯彻落实《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根据中央党内制度修制定计划和国家防震减灾制度体系设计,探索建立和完善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及《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局党建制度体系。建立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科学民主决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制度。加强经验交流,推进基层党建制度创新。

八、健全考核机制,加强监督检查

(二十四)建立健全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机制。按照“两评议一报告”要求,每年开展1次党员民主评议和述职报告工作。机关党委书记向省直机关工委述职,各支部书记在党员大会述职,机关党委在党员大会上报告工作;机关党委和支部党员对支部进行考评,党员向支部述职,支部对党员进行考评。

(二十五)加强对各党支部全面从严治党的指导和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党支部落实全面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监督检查,及时向局党组反映各党支部落实全面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情况。各党支部要在落实全面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进行实践和探索,加强宣传交流,努力形成全面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