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甘肃省地震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以提升防震减灾法治建设水平为目标,紧紧围绕甘肃省防震减灾事业高质量发展目标导向,强化法治建设组织保障,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持续推进防震减灾依法行政、加强法规标准建设、严格规范开展地震行政执法、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不断提升。现将甘肃省地震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进展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持续建立健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推进防震减灾法治建设,不断开创防震减灾事业发展新局面。党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依规治党”论述》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论述。
(二)持续发挥党的领导作用。严格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标《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安排部署,组织召开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听取有关工作汇报,研究部署2025年法治建设工作。局主要负责人以身作则践行尊法守法学法用法要求,常态化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重要法律法规,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大震之问”、党中央决策部署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深度融合,创新谋划推进防震减灾业务工作。建立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全年开展法治专题学习2次。在《甘肃省农村房屋抗震设防管理办法》立法过程中多次召开会议部署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三)加强法规标准建设。联合省司法厅、住建厅赴吉林、新疆开展《甘肃省农村房屋抗震设防管理办法》立法调研,学习吉林、新疆的农村抗震设防能力建设和立法经验。完成《甘肃省农村房屋抗震设防管理办法》草案文本起草等工作,积极推动纳入2026年甘肃省政府立法计划预备项目。积极推进行业和地方标准制定修订,共完成了3项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四)持续推进防震减灾依法行政。落实国家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要求,梳理明确全省地震系统7项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并依法公开、备案,依规开展专项行动。制定印发了《甘肃省地震局权责清单》,系统梳理6大类23项权责事项,明确职权依据与行使层级。着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2名工作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培训并考取执法证书,为11名行政执法人员配备执法制服标志。举办全省地震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培训市县地震行政执法人员96名。
(五)严格规范开展地震行政执法。依法依规开展地震行政执法检查,会同市州地震局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行政检查3次,开展地震观测环境保护执法检查2次。全年完成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定行政许可69项。加强安评单位信用监管,完成3家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初次信用评价工作,评价结果及等级已在门户网站公示。累计向中国局“互联网+监管”系统上传地震安评项目118项。
(六)深入开展防震减灾法规标准宣贯。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日(防震减灾宣传周)、世界标准日以及“12·4”国家宪法日等重点时段,通过布设展板、专题讲座、播放宣传短片、组织知识竞答等多种形式开展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宣传和标准宣贯。组织开展《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等国家标准专题培训,培训市县地震部门领导和业务骨干80多人。凝练“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报省委依法治省办,推荐防震减灾法治宣传教育典型创新案例1项。
(七)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积极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守法执法用法工作要求,组织全局470多名干部职工参加了甘肃省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甘肃省司法厅组织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完成全部学习内容,全面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机制,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为重大决策、经济合同等提供法律咨询,全年协助开展合法性审查3项,重大经济合同审查20多份。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5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法治政府建设标准还存在一定差距。防震减灾普法宣传还不够深入,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还有待丰富,防震减灾依法行政能力还需要进一步强化,工作中学法用法能力还有待提升。
三、2026年工作思路
(一)健全完善甘肃省防震减灾法规规章体系。加强立法项目储备,协调推进《甘肃省农村房屋抗震设防管理办法》立法,推进《地震预警信息发布》《地震现场灾情调查技术规范》两项地方标准立项。开展防震减灾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顶层设计和前瞻研究。
(二)全面提升地震行政执法能力。持续加强地震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主动融入“全灾种、大应急”工作格局,全力推动地震行政执法纳入应急管理综合执法体系。加强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审定、抗震设防要求监管、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建设运行、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等领域的执法监督,规范执法流程。
(三)着力规范防震减灾依法行政。积极对接,联合省人大、省司法厅开展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指导市县做好《市县防震减灾工作职责赋能清单》落实工作。持续强化依法防范化解重大地震灾害风险能力,做好大震巨灾防范应对准备。
(四)强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及培训。发现、培养、锻炼一批政治过硬、专业素质高的法治人才,加强对法治工作队伍的指导和培训,提升地震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五)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落实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严格执法。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做好防震减灾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的防震减灾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