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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重大工程安评工作范围通过政府会议审议

发布时间:2026-04-02 08:46:47  作者:  来源:   

3月3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十四届人民政府第113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广西重大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范围》,明确了交通运输、房屋建筑、水利水电、电力、石油化工、通信广播电视、海洋工程、核工程以及科学实验和重大科学装置工程等10大类37项工程需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

下一步,广西地震局将认真落实文件要求,广泛开展宣贯,加强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强化信用监管,规范技术审查,保证地震安全性评价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