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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韧性城市建设,广东局联合省发改委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加强超高层建(构)筑物、大跨径特大桥、重要水库、能源设施等重大建设工程强震动监测设施建设的通知》(简称“通知”),加强重大工程强震动监测设施建设工作。
通知明确了应安装强震动监测设施的工程范围、建设责任主体、建设和运维要求。目标计划至2030年,在超高层建(构)筑物、大跨径特大桥、重要水库、风电和其他能源设施的强震动监测设施建设上取得明显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