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海南省召开《海南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海南省地震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汤筱麒,省应急管理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陈武,省地震局海南地震台台长胡久常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中新社等13家媒体参加发布会。
《办法》于2023年1月3日省政府第1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办法》从体制上机制层面强化主体责任,从技术操作层面强化标准规范,从协同协作层面强化协同配合,为地震预警工作开展提供法律支撑。
下一步,省地震局将进一步优化海南省地震预警监测台网布局,提升地震预警能力和水平,强化协同配合;加强宣传,强化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确保《办法》高效有力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