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政府第105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江西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23条,明确了江西省地震预警工作责任和工作机制,规范了全省地震预警系统的规划和建设,建立了全省地震预警信息汇集、发布和处置机制,为江西省地震预警工作提供了保障。
江西省省长叶建春强调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办法》规定,严格执行统一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加快地震预警系统建设,提高地震预警结果准度和信息发布速度,引导社会和民众正确应用地震预警信息,掌握科学避险技能,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