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保险机制在防灾减灾救灾中的作用,健全和完善山东省灾害救助体系,省应急厅、省地震局等13个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山东省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灾害民生保险采取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方式,积极构建政府救助、保险保障、社会救济、自救互救“四位一体”的全新救灾救助机制,帮助受灾群众快速恢复生产生活,避免因灾返贫,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案》明确将地震等自然灾害和特定意外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居民住房倒塌或损坏、居民基本生活用品损毁、抢险救灾和应急救援人员伤亡等6类事项纳入基本保障范围。处于地震断裂带上的地区,可在设计保险合同中增加地震灾害补充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