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酒泉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8月22日至28日,酒泉市政府派出由市地震局、水务局、国土局、民政局、气象局等单位领导及专家组成的防灾减灾专项检查组,对七县(市、区)有关部门、单位、企业,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等方式,从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应急演练、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地震(气象)台站建设;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易受暴雨、雷电、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和场所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检查。
通过本次专项检查,有效提高了全市各级领导及各有关单位对防灾减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同时贯彻落实了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