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市县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规定,确保县境内地震监测站(点)设施安全正常运行,为地震监测预报提供有力的数据保障。近日,县地震局局长祁居康同志带队,利用两天时间对县内8个监测站(点)房屋安全、供电线路、周边环境、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详细排查。经巡查,县境内监测站(点)安全、监测设施周边环境无干扰、设备运行正常;同时,并主动与站(点)周边村社干部联系沟通,宣传地震设施和监测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地震常识,确保所有设备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