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市县工作 >> 正文

卓尼县地震局进一步加强地震灾害信息报告工作

发布时间:2020-04-23 11:22:24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卓尼县地震局   

4月23日,卓尼县地震局召开干部大会,会议认真学习传达了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改进值班信息报告工作提高信息报告时效的通知》精神,并结合地震部门工作职责,就进一步改进值班信息报告和提高地震灾害信息报告工作从以下三方面专题安排部署。

一要严格执行“两个不能替代”和“八个必报”,重要情况应报尽报 。关于地震灾害方面的相关信息,县地震局要严格执行“两个不能替代”(不能以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代替向县政府值班室报告,不能以报告领导个人代替向县政府值班室报告)和“八个必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敏锐性,正确判断,切实做到重要情况应报尽报,杜绝漏报、瞒报。

二要严格落实首报责任,突发紧急情况限时报告。在地震发生30分钟内,县地震局与省州地震局衔接确定地震三要素(时间、地点、震级)后,第一时间报送县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地震发生45分钟内,将地震信息以《卓尼县地震局值班信息》报县委办、县政府办值班室和县应急管理局。

简化流程,特殊情况直报信息。在地震发生后,县地震局坚持“首报及时、续报全面、核报准确”的原则,在掌握地震发生时间、地点、震级的情况下即可首报信息。特殊情况下,在向州地震局、县委、县政府值班室和县应急管理局报告信息的同时,直接向省地震局值班室报告信息。同时做到地震灾害信息不得迟于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和属地官方媒体的情况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