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防灾减灾“两个坚持”、“三个转变”指示精神,今年以来,白银市白银区地震局组织有关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甘肃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甘肃省应急管理厅、甘肃省气象局、甘肃省地震局关于转发< 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与区应急管理局一起积极开展创建省级综合性防灾减灾示范社区活动,结合本区相关社区各自实际,对申报社区的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现场情况等软硬件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逐项落实防灾减灾救灾各项措施,确保符合标准要求。
最后,确定纺织路街道长安路社区、四龙路街道十字街社区、人民路街道中心街社区和公园路街道胜利路社区符合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