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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州地震局指导全州地震预警信息终端运用工作

发布时间:2023-11-20 17:41:38  作者:  来源:甘南州地震局   

11月13日—11月17日,甘南州地震局党组书记、局长尚高隆带领州地震局检查组对全州的16个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终端站点进行了运用指导。检查组实地查看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终端站点的安装位置,对终端的工作情况进行复核和确认,并向负责人详细讲解终端的作用、工作原理、使用方法等。

尚高隆强调,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终端。《甘肃省地震预警办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拆除、擅自移动地震预警设施或者危害地震预警观测环境”。各县市地震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划定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设置统一的地震监测、预警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标志,并纳入本级国土空间规划,确保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终端得到有效保护。要像监管自己的孩子一样监管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终端。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地震预警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地震预警响应机制,负责本县市内地震预警工作的监督管理。各县市地震局要做好终端的日常运维和地震监测仪器运行正常、网络通畅和数据共享及时,坚决落实仪器巡检制度,定期对监测设施和仪器设备进行检查,发现设备故障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排除隐患,无法排除的故障要及时报告,确保现有观测仪器的正常运行,产出连续可靠的观测资料,信息传递及时准确。要像宣传自己的事情一样宣传防震减灾和应急处置措施。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地震预警知识的宣传普及,组织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和群众,开展地震预警应急演练。要通过“八进”活动、“地震科普 携手同行”“五个一”活动,加强重要时段防震减灾救灾宣传,健全完善与相关部门联合宣传机制,将防震减灾知识与安全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示范学校、示范社区、地震台站等宣传阵地的作用,不断扩大宣传的范围,提高群众防震减灾意识和应对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