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天水市地震局联合麦积区地震局对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进行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监管工作。
按照《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推进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10月13日对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张家川经济开发区下发了《天水市地震局关于工业园区开展地震安全性区域评估工作的通知》,10月20日,天水市地震局联合麦积区地震局对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地震安全性区域评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监管,主要依据《甘肃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甘肃省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暂行)》规定,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新区和其它有条件的区域,应由管理园区的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或机构统一组织开展地震区评工作。并要求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将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报送至甘肃省地震局审定,按要求做好抗震设防,全面提升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监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