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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地局印发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程项目抗震设防要求检查现场检查方案

发布时间:2009-06-12 14:55:24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为切实贯彻落实《防震减灾法》、《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国务院《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和《甘肃省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总体安排方案》(甘政办发〔2008〕69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陇南甘南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的通知》(甘政办发〔2008〕77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灾后恢复重建活动断层探测成果应用有关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2008〕125号)要求,切实加强汶川地震甘肃灾区恢复重建工程项目抗震设防要求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城乡恢复重建工程项目抗震设防能力。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地震局关于对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程项目进行抗震设防要求检查的通知》(甘发改办〔2009〕212号)计划安排,近日,甘肃省地震局印发《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程项目抗震设防要求检查现场检查方案》,该方案按照甘肃省灾后恢复重建工程项目地域分布分四个检查小组对甘肃省灾后恢复重建的10个市州和8个重灾区(县)进行抗震设防要求专项检查。